2023年各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说明了着各院校如何录取。录取原则也是考生们选择校考院校的依据,录取原则符合自己的长处更有利。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编导、表演等: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长沙理工大学
影视摄影与制作:考生文化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成都文理学院
播音、编导、表演等: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我校校考成绩合格,按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播音、编导等:生在文化分、专业分均上线基础上,以我校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播音、摄影: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成绩。
大连艺术学院
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广西民族大学
播音、编导: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海口经济学院
播音、编导等: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河北美术学院
使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与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涉及省统考的,省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校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表演、编导、书法学、戏导、播音、空乘:按“专业测试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档。
湖南信息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吉林艺术学院
音乐学(理论、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专业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表演、戏剧影视导演、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书法学: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电影制片、戏曲编导):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统一排序以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
美术设计类专业: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统一排序,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省统考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江苏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昆明城市学院
摄影、编导、播音、表演: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辽宁传媒学院
播音、编导、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南昌航空大学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均相同,按照外语、语文、数学位序比较,高者优先。
南京艺术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分、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专业分均达考生所属省编导统考本科相应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专业分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
表演: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省控线75%,按校考专业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省控线85%,按校考专业分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省控线80%,按校考专业分择优录取。
南宁理工学院
编导、播音、表演、摄影: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南宁师范大学 播音、戏文、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
宁夏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青岛电影学院
播音、编导、表演等: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上海立达学院
播音、编导、表演等: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艺术本科录取资格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如生源省份有统一规定,则按该省规定执行。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编导、播音、表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四川传媒学院
编导、戏文、戏导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志愿优先原则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70%。
播音等: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表演、表演(配音方向)表演(影视创作方向)等:考生在文化分、专业分均上线基础上,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不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录取时我校按综合成绩文理混排,拉通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在文化分、专业分均上线基础上,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不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录取时我校按综合成绩文理混排,拉通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编导、戏文、戏导等:考生在文化分、专业分均上线基础上,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不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录取时我校按综合成绩文理混排,拉通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统联考专业 执行招生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播音、编导、表演等:按专业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天津传媒学院
播音、编导、表演等: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学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同等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和专业分数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摄影、编导、播音: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武汉体育学院
播音、编导: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区、市),按相关省(区、市)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西安翻译学院
播音、编导等: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西安工商学院
播音、编导等: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西安外事学院
播音、表演: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银川科技学院
编导、播音、摄影、表演:按照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表演、播音、影视摄影与制作等: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郑州科技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在考生取得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校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中国传媒大学
播音、戏导等: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我校确定的该专业最低文化折算比值基础上,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折算比值+专业折算比值,专业折算比值=考生校考成绩÷校考合格分数线。
编导、戏文等: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我校确定的该专业最低文化折算比值情况下,按文化折算比值择优录取。文化折算比值相同时,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文化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表演等: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6且不低于艺术类省控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排名择优录取。专业排名相同时,按文化比值择优录取。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播音、编导等: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艺术本科录取资格线,按照校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如生源省份有统一规定,则按该省规定执行。
中原工学院
播音、编导: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排序原则择优录取。